【公示】学院关于2020年新增专业学生学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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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7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我省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川教〔2020〕27号)要求,我院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完善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工作会”的会议精神和要求,按程序将学院新增专业收费情况进行了报备。四川省教育厅于2020年6月19日对我院收费报备予以复函。
根据相关要求,现对我院2020年新增专业名称、专业学制、收费标准及成本信息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未列入公示的专业收费标准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附件:
4.民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公示表(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 .xls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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