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招聘流程,保障各项学生就业工作有序开展,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校园招聘管理办法。
一、校园招聘报名流程
1.招聘发布:经就业系统(学习通)或参谋长发布并讲解招聘简章和报名须知;
2.学生报名:有意向的学生与家长协商一致后,学生本着诚信、自愿的原则在学习通上报名;
3.参谋长审核:参谋长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4.二级学院审查:二级学院对报名学生做最终综合审查;
5.面试安排:就业处发布面试通知、面试准备等相关事宜。
二、学生面试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国爱校,无违纪处分或纪律处分;
2.学生职业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条件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参谋长综合考虑学生出勤、职业形象、时间观念、任务执行力、团队精神、内务水平、身体素质和精神状态等方面再推荐;
3.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4.有意向报名者与家长协商一致后,本着诚信、自愿的原则在学习通上报名。
5.在读学生可参加校园招聘报名,已经离校实习、参加泛美星程实践教学等未办理返校的学生不得报名面试。
三、校园招聘管理规定
1.树立正确就业意识:我院学生应树立先生存、再发展,先就业、后择业的就业观念,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打牢专业基础,锻炼能力,提高素质,完善自我,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积极参加面试,实现个人价值。
2.明晰面试规定: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园招聘活动,在应聘前应详细了解上级和学校关于学生就业的方针、原则、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及程序。
3.筛选关键信息:在应聘面试前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情况,工作岗位、工作要求、工作环境、工资待遇等方面内容。若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招聘简章中就业相关负责人,务必确认清楚后再报名。
4.遵守面试纪律:学生在参加校园招聘过程中,需遵守相关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注意言谈举止,不得在招聘现场大声喧哗、扰乱招聘秩序,应严格按要求着装并做好相关面试准备。
5.恪守就业诚信:为保障用人单位招聘计划不落空,保障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平等的机会,若面试后决定放弃与该单位签约,请及时向就业处相关老师报备,并接受学院相关违纪处理,就业处将具体情况报送至用人单位及二级学院主要领导。在用人单位确定录用名单后,拒不到岗而又未事先报备的同学,学院将不再推荐校招就业。
6.坚守契约精神:已落实单位或通过用人单位面试等已进入签约流程的学生原则上不应再参加其他招聘活动。
四、校园招聘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一)报名环节
报名前,原则上学生应与家长协商一致,一经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拒绝面试或恶意扰乱面试秩序,若放弃面试,学生应第一时间向参谋长、二级学院及就业处相关老师报备,暂缓校园面试1-4周,未报备直接拒绝面试者暂缓校园面试1-3个月,结合学生认错态度、在校表现,视情况再进行校招推荐。
(二)面试环节
在面试过程中,若出现迟到、职业形象不规范、不服从安排、言行举止不当、无故缺席等违纪情况,暂缓校园面试2-4周,情节严重则将取消该岗位的面试资格,视学生认错态度和之后在校的表现情况,再推荐就业。
(三)录用环节
1.学生一旦被用人单位录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实习就业机会。若因个人原因拒不到岗,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如已预定的机票、火车票费用等),原则上不再提供校招面试机会;若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到学院声誉和品牌者,学院将不再为其提供校招面试机会,并全学院通报批评;若有特殊原因需及时向参谋长、二级学院、就业处老师报备,经研究讨论后给予相关处理意见。
2.面试过程至到岗前,如学生在校发生违规违纪情况,视情况轻重取消录用资格或暂时不予到岗,原则上不再提供校招面试机会。
3.如学生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公司完成到岗手续,视作放弃实习就业机会,原则上不再提供校招面试机会。
4.已经通过用人单位面试的同学不能私自参加其他的面试,一经发现取消当场面试,情节严重者则将取消已通过的单位到岗机会。若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就业处相关老师,征得同意后方可报名。
5.已通过面试办理离校的同学,不可因个人原因私自返回学校参加面试。若有特殊情况应提前报备,应严格按照返校流程在征得就业处相关老师同意后办理返校手续,原则上不再提供校招面试机会。
(四)在岗环节
1.实习期间,若因个人原因恶意扰乱用人单位实习转正计划者,将不再提供校招面试机会;
2.在岗学生培训期间或转正考核时因个人能力未达标被单位退回,视情况而定是否再提供校招机会;
3.学生在工作岗位上违规违纪,经用人单位退回,学院进行批评教育,原则上将不再提供校招面试机会,同时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其它
1.实习就业工作需切实维护学生、学院的合法利益,严禁倒卖校园招聘信息或私自将招聘信息发送至任何中介或校外人员,禁止散布或传播虚假招聘信息,一经发现,严肃处置,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以上校园招聘各环节中,若出现有损学院声誉或品牌名誉等情节严重的情况,则记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学院给予通报批评并做违纪处分处理;
3.违纪者若需要恢复正常面试,需反思总结并手写申请书至参谋长、二级学院、就业处相关老师签字审批;
4.以上所有违纪现象,一学期内不可出现 2 次以上违纪情况,超过两次则取消本学期校园招聘面试机会,同时给与记过处分,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五、特别声明
近年来,有不良中介冒用招聘单位或学院的名义,通过社交软件、自媒体等渠道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杜撰招聘岗位和条件,夸大薪资待遇,误导和欺骗求职者,以谋私利。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发布有关声明如下:
1.我院采取“无缝对接、推荐就业”的方式,全年组织校园招聘面试。所有的校园招聘只针对在籍学生,应聘者公平、公开竞争。在查看招聘信息时应以就业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不要轻信社交软件、自媒体等渠道信息,不要相信“内部招聘”“提前定岗”等诱骗话语;
2.我院所有校园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凡向面试者索取押金、保证金、报名费或就业推荐费等行为,均为虚假招聘,请广大学生切勿上当受骗;
3.严禁师生倒卖校园招聘信息或私自将招聘信息发送至任何中介或校外人员,切忌散布或传播虚假招聘信息,一经发现,严肃处置,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注意:请全体学生在参与面试过程中,注意甄别就业“陷阱”,谨防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为维护学生在求职、就业过程中的正当权益,现公布就业监督举报方式,如发现以上违规情况,可通过电话或者邮箱进行举报。
投诉邮箱:jiuyechu@fanmeiedu.com
投诉监督电话:028-85862866 028-6156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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