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六类学生(全日制学生,不含自考或成人教育类学生):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4、残疾毕业生;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6、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从2018届(含)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800元/人调整为12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
(三)补贴申请材料
1、填写《成都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届)》,贴上照片,一式两份;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份;3、申请人学生证复印件2份;4、打款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并需要提供银行卡开户行信息;
5、申请不同类别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①申请城乡低保家庭类别的毕业生需提供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每月收到低保转账凭证;②申请贫困残疾人家庭类别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跟直系亲属之间的关系证明;③申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类别的毕业生需提供由就读学校查询资助管理系统后出具的证明原件;④申请残疾毕业生类别需提供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⑤申请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类别需提供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⑥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别的毕业生需提供由就读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在助学贷款合同盖鲜章;
提示:
1、补贴申请人信息资料必须确定真实准确;
2、补贴申请人与银行卡开户人须为同一人;
3、申请人提供转款的银行卡开户银行需具体到支行;
(四)补贴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于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就业网中的“资料下载”里面下载、填写《成都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届)》,并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准备齐全的资料交于各学院负责人审核;
2、各学院将审核之后的资料交于就业指导中心复核,确认无误之后统一签章;
3、就业指导中心将办理好的资料交于当地人社局再次审查,备案。
Copyright © 2016-2022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