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制度
一、党委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年初制定发展党员计划。
2.每年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不少于一次,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注重从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
3.及时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严格把好质量关。
4.经常了解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搞好检查、指导,每学期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
5.每年底要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发展党员情况。
(二)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
1.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分析和考察写实,根据变化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对可列为发展对象的,制定发展计划报校党委。
2.发展党员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校党委。
3.每季度研究分析发展党员工作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指导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
4.督促、指导党支部和入党介绍人负责预备党员日常的教育和考察工作,按季进行考察写实,及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5.党员发展具体事项按《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规定(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