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校园安全

【安全预案】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6.13

(2017年8月修订)

 

为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运作,及时应对大型集体活动期间发生的各种有关安全、稳定事件,做到对事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控制局面、减少伤害和损失,依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四川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配置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院长(全面负责)

副组长:苟平德(负责情况上报及协助院长工作)

成员:处(室)负责人、各分院院长及各班主任(辅导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设在学院安保处(一教705)。

2.职责

(1)对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可能发生的不稳定事件提前进行预测、评估。

(2)事件发生后,要以最快速度组织班主任(辅导员)等有关人员即刻赶赴事发现场,面对面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现场人员有序撤离。

(3)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下达上级指示精神。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事件发生。

(5)统一调配人、财、物,负责做好处置事件的具体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强化督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及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并把督查结果反馈给主管责任人。

3.落实职责。学院院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重视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活动的策划、筹备、举办等各个环节。

4.加强建设。快速反应,从容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件,要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三、前期工作

1.信息报告:大型活动中发生安全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汇报,同时报安全保卫值班室,并视事件发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每次活动的主办单位领导为本次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为本次活动的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组织者不得离开活动现场,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安全事件发生后,主办方、承办方以及在场的有关部门、人员,在上报的同时,要及时、有效、果断的开展工作,控制事态、减少损失。

3.应急响应:学校接报后,有关领导视情况及时启动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活动开展期间,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应及时启动本预案:

1.活动场所建筑物(含临建)坍塌;

2.活动场所发生地震、火灾;

3.现场秩序失控,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现场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5.其它影响安全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五、突发事件处理响应程序

(一)事件发生后,在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响应:

1.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急救;

2.班主任迅速组织学生有序撤离突发事故现场,清点统计人数;必要时通过校园广播向全校师生发布险情简报,提出应急时期纪律要求和防范措施。

3.迅速划定现场保护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必要时与当事人员的家属及市、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比如公安、交警、消防、公共卫生部门等)取得联系,协助好救援工作。

(二)及时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有关部门或知情师生要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大概情况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根据事件性质、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和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组要快速开展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情况,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未经领导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越级报告或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三)现场勘查,掌握第一手材料:

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报告人及现场目击证人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进行文字记录、现场拍照,掌握好知情人员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为查清突发事件的起因与经过提供第一手材料。

(四)突发事件受到控制后,采取下列措施进一步妥善处理:

1.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及工作人员具体情况,把各项工作落实下来,安排专人专岗负责,避免出现工作“盲点”与任务目标含糊不清的情况。

2.通知相关人员,严防事态扩大。突发事件往往牵涉到多个人,多个家庭,乃至多个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应将突发性事件的结果、大致的过程与起因等,迅速而客观地通知相关的个人或部门。

3.在抢救师生生命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保障车辆要求,及时提供医疗款,保证因突发事件受到伤害的师生能及时得到抢救。在受抢救师生稳定后再根据具体责任情况由领导班子研究处理方式。

4.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深入调查了解,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先期处理基本完毕之后,应该积极地对事件的起因经过等进行详实调查,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由学校领导统一、客观地向外界介绍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未经同意,其他任何个人或部门都应婉言拒绝媒体记者的采访,并表示学校正在积极处理。

5.对重大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接到突发事件通知而不及时到位处理的人员,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在突发事件发生并被控制稳定后,各小组应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及校领导班子应及时研究处理议案并消除因突发事件而产生的不良影响。

7.有关人员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突发事件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损失,避免事件的再发生。

六、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安保处
学院官方微信
学院官方微博

学院联系电话:400-867-9992 028-61569222 61569333      传真:028-85861555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大学城学府大道996号

Copyright © 2016-2023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